
美國商標申請註冊
國家 |
商標權期間 |
公告時間 |
審查形式 |
審查時間 |
延展 |
加拿大 |
註冊日起 15 年 |
2個月 |
審查制 |
18-24個月 |
每 15 年一次 |
美國商標申請分為兩種:
1、已使用/實際使用商標
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美國實際進行商業行為之使用。申請時,只能針對已實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提出使用證據申請,根據此基礎提出的申請,經過審查,約12個月,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將會公告,在30天的異議期內無人異議,USPTO將會在公告後的12星期後頒發註冊證書。
2、意圖使用商標
(1)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意圖在美國使用。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,提交使用商標的聲明,並說明將要在何種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。
(2)在經過審查、公告和異議等程序後,由USPTO頒發「允許通知」,此非註冊證書。(時間約為12個月)
(3)在頒發「允許通知」之後的六個月內,申請人必須提供在商業中真實使用該商標證據的聲明,或者尋求延期,USPTO可以根據申請人的延期申請,給予申請人額外6個月的期限,讓申請人提交真實使用證據的聲明。
(4)如果申請符合正當理由,可以再申請延期6個月;若理由成立,再申請的延期期間最多可以達到24個月。如此一來,從獲得「允許通知」之日起,申請人可以在36個月的時間內向USPTO提出真實使用證據的聲明。因此從提出申請到將有關商標投入真實的商業性使用,申請人約有四年多的時間。
(5)USPTO在接到真實使用的聲明後,將再次進行審查。如果經審查決定接受真實使用的聲明,才會予以頒發註冊證書。商標專用權自申請之日計算。
一、 美國商標註冊的申請條件
- 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
- 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
- 確定商標註冊類別商品
- 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,必須指定顏色
二、註冊商標申請所需資料:
- 以法人申請,提供公司營業登記證影印本份;以自然人申請,個人身份證影印本
- 商標圖樣
- 填寫委任書,委任書必須由申請人蓋章或簽名
- 申請人提交使用商標證據的聲明,說明將要在何種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(意圖使用)
- 申請人提供在商業中真實使用商標的聲明(實際使用)
- 申請人的詳細資料(中英文),包括國籍、姓名、地址、郵遞區號以及聯繫方式。
三、申請程序
- 美國商標查詢:
查詢美國專利商標局官方的商標資料庫,以排除擬註冊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駁回的可能性。 - 美國商標申請:
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、是否與在先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、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。對於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,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,並告知駁回理由。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複審,否則,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,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。 - 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使用聲明:
經過上述程序後,商標專利局頒發允許通知,非註冊證,頒發允許通知後的6個月內,申請人必須提供在商業中真實使用商標的聲明,或申請預留商標。 - 商標公告核准:
商標通過審查後,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已申請並刊登在商標公告上。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(如果沒有駁回、異議等情況出現)大概需要18 - 24個月。
四、 美國商標期限
從註冊日起算10年,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,應在註冊有效期滿前6個月申請延展註冊,每次延展註冊有效期間為10年。
在商標註冊後第5年和第6年間,以及第9年和第10年間,商標申請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經其簽署的第8款宣誓書,宣誓商標註冊在商標註冊後5年內已將註冊商標使用在註冊所核定的所有商標和/或服務上,或者在所核定的某些商品和/或服務上,或表明沒有使用註冊商標的正當理由:如由於政府的規定暫時中斷了產品的合法銷售,或由於火災或其他災難 暫時中斷了產品的生產而不是註冊人打算放棄該註冊商標,才能維持註冊有效或部分有效。